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

美肥咖條款 延後半年實施

美肥咖條款 延後半年實施
美國財政部12日決定,俗稱「肥咖條款」的美國「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」(FATCA)延後六個月、也就是延到明年7月再實施,給外國銀行更多緩衝時間來遵守這項避免美國人在海外逃稅的法案。FATCA要求外國銀行、保險公司和基金業者,若美國公民海外帳戶內的資產超過5萬美元,必須把帳戶資訊送交到美國國稅局(IRS);對於不遵循或未在最後期限前與美方簽訂協議的外國金融機構,其美國相關來源所得將被加課30%的稅。美國自2010年制定肥咖條款以來,一直有落實上的困難。例如,對肥咖條款開罰的期限一延再延,最初生效時間為2013年起,後來延到2014年1月1日,現在更進一步延後到2014年7月1日。歐巴馬政府把延後實施肥咖條款,描述成勝利的標誌。財政部表示,為了在全世界推行肥咖條款,官員去年起與各國政府展開協商,成為導致法規延後生效的一部份原因。財政部官員說:「我們將提供額外六個月的時間,以便與各國和全球司法單位之間達成協議。」目前已經與美國達成國際協議的國家包括德國、西班牙、挪威、瑞士、愛爾蘭、墨西哥、丹麥和英國,但正在協商中還有大約80國。美國打擊避稅的努力,已經在其他大國引起共鳴。20國集團(G20)財長4月為一個查緝逃稅的體系背書,但是要落實預料需要數年之久。對財政部官員來說,落實與各國之間協議是很微妙的任務。雖然條款基本內容相同,但細節可能出入甚大,例如哪些低風險的金融帳戶可以免除肥咖條款的規範。國際金融機構也抱怨,肥咖條款將迫使他們處理複雜得多新規定,而且必須吸收大筆法令遵循的相關費用。國際銀行家協會(IIB)的米勒說:「對美國國稅局和整個金融服務產業來說,肥咖條款是很龐大的工作,我們認為延後實施有正當理由,也有助益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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