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

立院共識 服貿協議不得包裹表決

立院共識 服貿協議不得包裹表決
立法院昨朝野協商達共識,服貿協議須在立法院逐條審查、表決 ,不得全案包裹表決,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,不得啟動生效條款。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,陸委會前主委賴幸媛在簽訂ECFA時有事先向他報告,這一次行政部門也將到立院報告,他會邀請朝野黨團參加。對於在野黨因不滿服貿協議並揚言抗爭,王金平說,「服務貿易協議到今天為止,還沒有正式送到立法院」。據了解,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日前已致電向王金平致歉。王金平說,服貿協議送到立法院後,「立法院怎麼處理不干行政院的事」,至於在野黨揚言杯葛,他說,「(服貿協議)總是簽了,怎麼處理,我們立法院好好商量」。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,黨團本就贊成服貿協議逐條、逐項表決。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說,黨團堅持應逐項審查、逐項表決,未國會充分審查不得自動生效,如今終有初步成果;但政府後續相關評估報告必須是「實質」評估,不能只是「作文比賽」、做做樣子。
【2013/06/2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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