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

兩會高層會談

 兩會高層會談
借鏡兩德經驗 化解「定位」問題
兩岸交流日增,台北101大樓前常可看到一波接一波的陸客。兩岸互設辦事處後,海協會將可在台就近服務陸客。
(本報資料照片)
兩岸決策高層透露,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,有意參照一九七○年代東西德互設代表處的經驗。這表示,馬政府處理「定位」問題,強調兩岸「互不承認主權、互不否認治權」,憲法上屬於「特殊關係」,接近東西德對雙方關係的定位;我方為大陸海協會來台設處特別立法,也類似當年西德為東德設置代表處通過特別立法的作法。馬英九總統曾表示,一九八五年後,他訪問德國十五次,有機會深入了解兩德關係,以及兩德互設辦事機構的情況。早期的德國經驗,讓他後來推動兩岸關係,開始制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成立陸委會、海基會,都相當程度參考了德國人的設計。兩岸與兩德互設代表處,有相同也有相異之處。相同的是,兩岸強調「互不承認主權、互不否認治權」,兩岸之間「非國與國關係」,與兩德類似;不同的是,兩德之間先簽「基礎條約」,兩岸尚未簽署類似條約,且兩德互設代表處也不是透過民間白手套為之。
直航大陸,為赴大陸觀光的台灣民眾帶來許多便利。下一步海基會在大陸設辦事處,也可服務在大陸的台灣民眾。
(本報資料照片)
馬政府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條例草案中指出,未來兩會辦事機構將享有「保障及便利措施」,包括:館舍不可侵犯;財產免於搜索、扣押、徵收;檔案文件不可侵犯;免於民事、刑事及行政管轄;電信及郵件免除檢查;稅捐徵免;公務用品之進出口便利等。這些等同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」的安排,也跟當年東西德的作法類似。海基會前秘書長陳榮傑指出,兩德間早期各自堅持是唯一合法代表,在一九七二年簽定「基礎條約」,相互承認德意志存在兩個國家;東德把西德視為外國,西德不把東德視為外國,但彼此派駐對方機構稱為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(西德)常駐代表團」與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(東德)常駐代表團」。陳榮傑指出,兩德間互設代表處用「國名」,但兩岸互設辦事處用「海基會、海協會」之名設分支機構。他認為,馬政府迴避正式的兩岸代表機構,改用民間團體來互設辦事處,可能是為了避開「一個中國」的爭議問題。美國里奇蒙大學政治系教授王維正認為,兩岸互設辦事處採「兩會模式」有點可惜,因兩岸互設辦事處多了這層「白手套」,則無法比照兩德間的官方對等形式;如果兩岸類似兩德互設代表處的模式,對台灣「最有用」。王維正指出,北京拋出政治對話,期待的是累積政治互信,希望馬在「不統不獨不武」之外,給予更多承諾,比如國家統一。但馬政府把設立兩岸辦事處當作政治議題,作為回應,北京不會因此而滿足。他建議,馬政府可以提出「兩德模式」的條件,把球丟回給北京。陸委會前副主委林中斌認為,馬總統最想要的是「兩岸和平協議」,兩岸互設辦事處是馬考慮到他的歷史定位,以及時間的急迫性,退而求其次的選擇。林中斌指出,在二○一二總統大選前馬總統透過金溥聰在美國拋出和平協議,因反彈太大隨即滅火,去年馬再講了一遍,又加了很多但書,現在處理和平協議在台灣內部環境還不成熟,只好把重心放在兩岸互設辦事機構,也算對兩岸人民權益有所交代。


【2013/06/1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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