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

美肥咖條款 六大商品豁免

美肥咖條款 六大商品豁免
因應美國肥咖條款(FATCA),我方與美方洽談跨政府協議有初步成果,針對業界關注的豁免商品範圍,美方尊重我方認定,業者爭取的員工持股信託等金融商品將可納入,有助減輕作業成本及免除可能被扣30%稅款的風險。列豁免商品的好處,不但可以不必報送資料給美國國稅局,減輕作業成本,也可免除在遵循FATCA規定過程中可能被扣30%稅款的風險,這些商品客戶的資產也不會被揭露。美國政府祭出「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」(FATCA),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向美國通報美國人的金融資料,以供查稅,國內金融業者稱之為「肥咖條款」。FATCA影響的不僅是金融機構本身,包括國內投資人透過銀行信託資金投資境外基金,或買國內投信業者發行的海外基金,只要是投資到美國地區的投資人也會受波及,影響層面相當大。行政院已裁定,比照日本模式,與美方簽訂跨政府協議因應FATCA。金管會昨(25)日召開委員會議,會中報告我國因應FATCA 最新進度,據了解,經過金管會與美方洽談後,有關金融業者關注的豁免商品範圍,美方將尊重由我方主管機關認定即可。根據FATCA規定,只要符合逃漏稅風險低、公益性質等相關條件,就可以視為豁免商品,不必計入帳戶資產逾5萬美元須向美申報資料的門檻內計算。據了解,過去金管會彙整金融業爭取的豁免金融商品,主要有六大項,包括政府基金、公益信託、銀行員工退休金存款、政府機關存款與代收稅款帳戶、員工持股信託及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。原本業者擔心提出的這些豁免商品,不見得會被美方照單全收,但美方尊重我方認定後,未來豁免商品範圍將更有彈性,原則上業者建議的應該都可納入,對金融業來說應是好消息。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【2013/12/26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全文網址: 美肥咖條款 六大商品豁免 | 稅務法務 | 財經產業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%E7%BE%8E%E8%82%A5%E5%92%96%E6%A2%9D%E6%AC%BE%20%E5%85%AD%E5%A4%A7%E5%95%86%E5%93%81%E8%B1%81%E5%85%8D-8384695.shtml#ixzz2obKzFrbc
Power By udn.com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