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

美海外獵漏 將罰帳戶餘額50%

美海外獵漏 將罰帳戶餘額50%
圖/經濟日報提供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,美國對FATCA(肥咖)法案中的外國金融機構(FFI)協議規範最終版,承諾今年底前將公布,金融機構近期應密切留意最新發展。會計師也指出,依美國查核趨勢,FATCA啟動後不僅光看海外帳戶是否誠實申報,若被進一步發現惡意隱匿財產、逃漏稅等,最高可處以帳戶餘額50%的罰款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指出,美國國稅局(IRS)今年10月發布通知函,除對FTACA(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)內容更新與解釋外,並對「外國金融機構協議」的細部規範,承諾今(2013)年底將發布最終版本。為配合FATCA法案,台美雙方正討論簽署跨政府協議(IGA)。雖然可減少金融機構遵循負擔。但資誠指出,金融機構並不會完全免除對不合作帳戶的扣繳責任。舉例來說,若A銀行為不遵循FATCA的B銀行買賣美股,中間獲利仍須進行懲罰扣繳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周思齊進一步指出,以目前美國國稅局的稽查趨勢來說,對隱匿海外資產,不僅追查帳戶是否誠實申報,也會對自首或稽查到的逃漏稅、隱匿資產案件進行懲罰,並連帶追查金融機構是否涉入。資誠以某間歐洲跨國銀行為例,曾發生理財顧問,協助客戶移轉資產並簽署不實的身份聲明書隱匿資產,銀行最終以7.8億美元與美國達成和解。而客戶即便資產因金融海嘯大幅縮水,美國國稅局仍以資產金額最高的年度,課徵帳戶50%罰款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指出,目前台灣尚未簽訂跨政府協議,若要配合FATCA,金融機構必須提供美國居民的帳戶資料給美國國稅局,若帳戶持有人不願配合,金融業者則須將不合作帳戶的總戶數、餘額申報給美方,在給付給不合作帳戶可扣繳給付款項時,要代美國國稅局扣繳30%的懲罰性稅款,甚至進一步關閉帳戶。周思齊提醒,美國國稅局也知道目前FATCA法案並不完善,未來可預期將持續修法防堵漏洞,金融機構導入因應FATCA法案機制時,應隨時注意法規調整。
【2013/12/24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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